二、訂定學生基本能力指標及檢定機制

【亞洲大學英語課程修習要點】

95.03.14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亞洲大學英文能力提升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訂通過

95.09.11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亞洲大學英語課程包括校定必修「英文閱讀與寫作」4學分、「英語聽講」4學分及「實用英文」2學分(共計10學分)與系定選修「專業英文」1-3學分,如下列表格所示。

 

類別

 

科目名稱

修課年級

修課學期

學分數

每週上課時數

備註

校定

必修

 

英文閱讀與寫作()

2

2

分級授課

英文閱讀與寫作()

2

2

分級授課

英語聽講()

2

2

 

英語聽講()

2

2

 

實用英文

(四選一)

 

實用商用英文

上或下

2

2

上學期:健康學院、資訊學院

下學期:管理學院、人文學院

英美文學與文化作品導讀

全民英文檢定

口語溝通技巧

系定

選修

專業英文

  

上或下

1-3

1-3

由各系依據其需求,自行斟酌是否須開設相關之課程

 

二、大一新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於一年級上學期本校公告之申請抵免期間持相關證明抵免大一及大二英語相關課程,並授予學分數(8學分)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級初試(以下簡稱「全民英檢」)

()托福測驗(TOEFL)500分(含)以上

()電腦化托福測驗(TOEFL-CBT)173分(含)以上

()多益測驗(TOEIC)650分(含)以上

()IELTS4.0(含)以上

()通過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通過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2

()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總分達150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170分(含)以上

上述測驗之級分標準得依據「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公布之「國內英語能力檢測比較參考表」修定之。

三、學生於大一期間自行參加本要點第二點所列各項測驗,達到所訂標準者,應於二年級上學期本校公告之申請抵免期間持相關證明申請抵免大二之英語課程學分。

四、學生應修畢大一、大二英文課程共8學分,並於三年級上學期本校公告之申請抵免期間繳交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相當等級測驗之通過證明。

凡未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相當等級測驗之學生,必須修習零學分之「進修英語」課程,該課程成績不及格者,必須重修直至及格為止,始得畢業。

五、插班本校大學部三年級之轉學生於入學時須出示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相當等級測驗之通過證明,再核定其應修習之相關英語課程。

六、外國學生、僑生及駐外人員子女若持相關英語能力證明或經本校測試通過者,可至通識中心申請抵免英語課程。

七、95學年以前入學者仍依照其入學學年之英語學分要求,且須符合所屬各院、系之相關規定。

八、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訂時亦同。